date:2021.03.05 time:16:32
江蘇蘇絲絲綢股份有限公司
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
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沒有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。
一、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
(一) 會議召開情況
1. 會議召開時間:2021年3月1日
2. 會議召開地點:江蘇蘇絲絲綢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
3. 會議召開方式:現場
4. 發出監事會會議通知的時間和方式:2021年2月22日 以書面方式發出
5. 會議主持人:監事會主席王興莉
6. 召開情況合法、合規、合章程性說明:
本次會議的出席人數、召集、召開程序和議事內容均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所作決議合法有效。
(二) 會議出席情況
會議應出席監事5人,出席和授權出席監事5人。
二、 議案審議情況
(一) 審議通過《關于提名司傳忠擔任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》
1.議案內容:
鑒于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,為保證公司監事會工作正常運行,根據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相關規定,監事會提名司傳忠擔任第四屆監事會成員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屆滿止。司傳忠為連選連任。在選舉出新任監事前,第三屆監事會成員將繼續履行職責。
經核查,上述提名監事不屬于《關于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聯合懲戒對象,具備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規定的任職資格,符合監事任職標準。
2.議案表決結果:同意5票;反對0票;棄權0票。
3.回避表決情況
該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,無需回避表決。
4. 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: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。
(二) 審議通過《關于提名李麗芳擔任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》
1.議案內容:
鑒于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,為保證公司監事會工作正常運行,根據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相關規定,監事會提名李麗芳擔任第四屆監事會成員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屆滿止。李麗芳為連選連任。在選舉出新任監事前,第三屆監事會成員將繼續履行職責。
經核查,上述提名監事不屬于《關于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聯合懲戒對象,具備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規定的任職資格,符合監事任職標準。
2.議案表決結果:同意5票;反對0票;棄權0票。
3.回避表決情況
該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,無需回避表決。
4. 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: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。
(三) 審議通過《關于提名李前兆擔任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》
1.議案內容:
鑒于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任期屆滿,為保證公司監事會工作正常運行,根據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相關規定,監事會提名李前兆擔任第四屆監事會成員,任期三年,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監事會屆滿止。李前兆為新任非職工代表監事。在選舉出新任監事前,第三屆監事會成員將繼續履行職責。
經核查,上述提名監事不屬于《關于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聯合懲戒對象,具備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規定的任職資格,符合監事任職標準。
李前兆簡歷如下:
李前兆,男,1963年4月出生,大專學歷,中國籍,無境外永久居留權。1985年7月至1989年12月任泗陽絹紡廠技術員;1989年12月至1998年11月任泗陽絹紡廠車間書記,主任,副主任;1998年11月至2001年2月任泗陽紡絲分廠副廠長,廠長,書記;2001年2月至2002年8月任江蘇泗絹集團有限公司公司辦主任;2002年8月至2010年5月泗陽捷順木業有限公司總經理;2010年7月至2014年2月任邦德置業副總經理;2014年2月至今任江蘇蘇絲絲綢股份有限公司職工代表監事。
2.議案表決結果:同意5票;反對0票;棄權0票。
3.回避表決情況
該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,無需回避表決。
4. 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: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。
三、 備查文件目錄
《江蘇蘇絲絲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》
江蘇蘇絲絲綢股份有限公司
監事會
2021年3月3日